场馆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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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馆

发布时间:2014-11-07 作者:

游泳馆面积2300 平方米,设有 50 米× 25 米标准的十泳道淡水游泳池。深水区水深 2.2 米,浅水区水深 1.4 米。馆内采用先进的水循环处理系统,采用药品和臭氧双重消毒杀菌 , 建立了现代化实验室,保证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。馆内采光充足,一年四季,温暖如春,水温保持在 26 ℃,室温 28 ℃。馆内配有优秀的救生员、教练员、服务员,还配备有宣传广播系统,是进行教学、训练、比赛和休闲娱乐的理想场所。游泳馆于2005年被大连市评为“大连市首批A级游泳馆”和 “大连市第十届城市运动会优秀场馆”。

入馆须知: 
   

一、游泳者需遵守体育馆各项规章制度,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文明健身。

二、游泳者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场地使用单或会员卡入馆,非开放时间除本馆工作人员外,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游泳馆。

三、患有肝炎、皮肤癣疹(包括脚癣)、重症沙眼、急性结膜炎、肠道传染病、中耳炎等传染性疾病者,精神病、癫痫病患者,心脏病、高血压患者以及酗酒者谢绝入内;高龄体弱的老人、儿童、孕妇等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的顾客需由成人陪同。

四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易腐蚀等危险品及宠物入内;请勿将洗漱用品带入游泳区域,请勿在泳池边进餐、喝有色饮料。

五、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更衣柜钥匙,贵重物品请勿放到更衣柜内,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,本馆概不负责。

六、游泳者必须先淋浴,赤脚经过浸脚池消毒后方可进入泳池,游泳时需佩戴泳帽。

七、进入淋浴区请穿拖鞋,以免滑倒,眼镜等易碎物品请妥善保管,以防打碎伤人。

八、严禁擅自触动救生、消防等设备,请勿随意搬动馆内桌椅等服务设施。

九、游泳时请靠泳道右侧通行,严禁跳水、潜水、压水线等危险动作;禁止横游;禁止使用脚蹼、冲浪板、潜水器具。初学者请勿进入深水区,以免发生危险。

十、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;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请爱护环境,争做文明健身者。

 

场馆风采

 

场馆风采

 

场馆风采

 

场馆风采

场馆风采

 

场馆风采

化验员化验水质

 

救生员密切观望泳池

 

游泳馆工作人员正在清理泳池

 

开放中的游泳馆

 

大连市第十届城市运动会游泳比赛

大学生游泳课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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