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,保证体育课的正常进行,科学使用体育场馆资源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课可以在体馆内进行,上课场馆不对外开放。非上课和开放时间,除本馆工作人员外,任何人不得进入场馆。
二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,在规定的时间、在指定的入口入馆到指定的场馆上课,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上课时间和地点。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入其他场馆。
三、上课人员要严格遵守时间,不迟到、不早退,有序入场。课程结束后,立即退场,不准在馆内逗留。
四、需要办理入馆手续的教学活动,由班级负责人统一办理,禁止冒名顶替或私带外人入馆。
五、上课学生要携带学生证,以备查验。
六、严格遵守体育馆各项管理规定,听从教师和场馆工作人员的安排,严禁擅自使用、移动设施和随意触动消防、电器开关,如因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害,后果自负。
七、严格遵守体育馆入馆要求,进入场地前必须换上自带的干净运动鞋,严禁穿户外鞋进入场地,将换下来的鞋用料塑料袋封闭好。
八、馆内严禁乱刻乱画、饮食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吐口香糖、乱扔瓜果皮核等垃圾。
九、严禁携带与体育课无关的物品进入场馆,书包等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,不得随意放置。
十、严禁在馆内非运动场所拍球、跑动、大声喧哗、追逐嬉闹。
体育馆
2003年9月1日